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春风吹尽花不开在线阅读 - 第十六章 人与妖

第十六章 人与妖

    几乎是在夏烛出现的那一刻,荼宛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躲到轩曜身后,紧紧抓住轩曜的衣服,头都不敢露。

    “说清楚了,我...我这次可没有见过你妹妹,也没有招惹你们,你别跟我过不去!”

    轩曜看向对方,发现他比自己要高出半个头,而且,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这是他第一次见荼宛如此胆怯,此人是何来路。

    夏烛盯着轩曜看了好一会儿,眼里闪过疑惑,半响才道“你似曾相识,我们是否在哪见过?”

    轩曜摇头“在下自小在南华山修道,未曾与阁下见过,不知阁下如何称呼?我朋友若有得罪的地方,在下先代她赔不是!”

    夏烛看到对方致礼,也不拒绝,他总觉得见过这个人,但偏偏想不起来。不过,朋友?“你们刚才分明在交配,难道不是情人关系?”

    轩曜一阵尴尬,这个词,好像不是这么用的。

    荼宛听他张口闭口都是交配两个字,立刻露出半个脑袋,恨恨道“胡说八道什么,不知道就不要乱说话,动物才交配呢,人不会这么干!”

    夏烛见她怒火中烧,眉毛都没有皱一下,依旧面瘫脸,高贵又傲娇。“人不交配怎么繁育后代?”

    轩曜感觉自己被口水呛到,连连咳嗽。“这位公子,你的言辞.....实在是大胆了一些。”

    “眼屎?”夏烛一听,立刻抬手摸摸眼睛,正经回答“我没有眼屎。”

    轩曜.....

    荼宛.....

    “废话少说,你不是要找妹妹吗,我们最近没见过她,以后也不会见到她,你可以走了。”荼宛恨不得这辈子都不见到这个人,不,是这个妖。

    夏烛眼里微微闪光,没有听荼宛的话立刻离开,反而姿态优雅,席地而坐。“不,我是来找你的!”

    荼宛一听,立刻惊悚缩回脑袋,抓紧轩曜的衣服,连摸到他的腰,捏了他的肉都不知道,更没察觉轩曜微微发红的耳朵。

    “找我干什么?我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也不欠你什么!我告诉你,兔子急了还乱咬人,你不要太过分!”

    很显然,这种威胁,在夏烛听来,毫无作用。

    他抬手一挥,从袖子里放出一团绿光,绿光消散去,那里露出个十分虚弱的人。

    轩曜因眼前的这幕,眼光诧异,再次侧头打量夏烛。夏烛指着地上的人,问荼宛“你是否认识此人?”

    荼宛连看都没看,就道“没见过,不认识,你可以走了!”只想让他赶快消失,自己是真的怕他。

    夏烛因为她敷衍的态度,微微眯眼,轩曜感到危险,可还来不及动作,荼宛就像个木偶一样,被夏烛施法拖到眼前。

    “看清楚,再回答!”

    “这位公子,你这是做什么?”轩曜虽然没有接受荼宛的心意,但也看不得别人如此对她!

    “让她认个人,有什么问题?”夏烛直白回答,根本没觉得这种行为有何不可。

    荼宛又气又怕,两眼死死瞪着夏烛,就是不肯去认人。

    轩曜上前,教育对方“凡事讲究个你情我愿,既然荼姑娘不愿意,公子这般相逼,实在有失君子风范。”

    “就是,你快放开我!”荼宛恨恨,身上带着绿光的绳索,也不知是什么法术,困得她无法动弹,还越动越紧。

    夏烛却不为所动,淡漠扫视轩曜“只有交配才讲究你情我愿。”

    两人同时沉默无语。

    “能不能别再说这个词了,我们人跟你们妖不一样,礼义廉耻还是要的。”荼宛觉得要是再让他说出去,指不定蹦出什么惊天骇人的话来。

    轩曜愣住,妖?眼前这个,是妖?

    夏烛却饶有兴趣的反驳“那是你们人太虚伪,交配就是交配。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分开,为何要弄那么多条条框框,来束缚自己的欲望?人发情的时候,分明跟妖没有区别!”

    “你怎么知道没有区别?见过啊你!”荼宛气恼,这该死的狼妖,怎么非扯这个事往下说没完没了。她心虚看一眼轩曜,也不知,他知不知道她当时想做什么。

    “当然见过!”当夏烛用说天气一样的口吻,来谈论这件事,荼宛以为,自己要疯了。“人的姿势比较多,妖的姿势比较单一。但妖精力旺盛,时间长久一点。”

    “大神,我求你,别说了行吗?我看看还不成!”要不是动弹不得,荼宛真想给他跪下,妖与人,果然不同。

    为了阻止他继续探讨这个问题,荼宛很仔细,把地上那个昏迷不醒的人看了又看,才笃定道“我认识他,他是青苗族长家的小儿子,叫麻溯,不过.....”

    荼宛稍微愣了一下,才惊悚道“传闻说他两年前失踪,被妖怪吃了,怎么在你手里?”

    该不会这家伙把人吃了,又把人吐出来,为何?难道麻溯的肉不好吃?

    “什么样的传闻,说仔细点!”夏烛一直想从这人嘴里撬出,他为何有妖的内丹,但吐出内丹后,此人不仅虚弱无力,而且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

    夏烛想了很久,决定来找荼宛,不为别的,只因她是自己在此地遇到的第一个人,也是唯一知道自己真实身份的人。

    荼宛垂眸,眼珠子转了转,一抬眼,就收起了小心思。“要我说可以,但丑话说在前头,我不能白给你做事。”

    夏烛点点头,知道人都是贪婪的。“说吧,你想要什么,只要你的消息值,我可以给你想要。”

    轩曜来回打量,如何想,都不明白这一人一妖是怎么认识的。但暂时看来,荼宛没有危险,所以他还是静观其变,不用着急。

    “我的要求很简单,我要你发誓,以后再见到我,第一不能恐吓我,第二不能吃了我,更不能打我杀我!否则....”

    “如何?”

    “否则你就孤寡万年,这辈子都别想交配!”动物发情的时候,没有交配是很难受的,她曾经养过一条黑猫,到了发情期猫就一直叫啊叫,夜里叫的她心惊胆战,浑身难受。

    既然这家伙是狼妖,肯定也有发情期,到时候,憋死他!

    轩曜......

    夏烛......

    “不用发誓,我现在就答应你,说吧,这小子是什么来历?”夏烛收回抽动的唇角,他才不会发这种愚蠢又可笑的誓。

    荼宛见他没有顺着自己的意思发誓,刚要拿话怼他,就被夏烛一个狠厉的眼神,吓回来。算了,敌强我弱,该认怂时要认怂。

    保命要紧!

    “其实这事说来也没有什么离奇的,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

    传闻两年前,青苗族的老族长麻稞突发重病。族里请来最好的苗医,也没治好老族长的病,老族长一直昏睡不醒,气息越来越弱。

    为了治好老族长,他们请了各族的巫师,甚至连苗王手下最大的祭司,都请来,依旧查不出病因,更不要说治好老族长。

    青苗族因为这件事,人人心里哀痛,妇人夜夜啼哭,担心失去这样仁慈伟大的族长。

    “他们不是有血灵芝吗?难道血灵芝也救不了他?”轩曜疑惑,传闻血灵芝活死人肉白骨,难道是假的?

    荼宛瞪他,无端端插什么话。见他对自己的怒意毫无反应,还傻呆呆等着回答,荼宛也甚是无奈。咳嗽一下,继续往下说。

    “血灵芝的确有奇效,可以活死人,肉白骨,可是,它只能治病。”

    传闻有些夸张,好像任何快死的人,吃下血灵芝,都能活命,事实却是,它只能治快要病死的人,对于中毒者,只能延缓一下生命,拖延时间。

    让中毒者有机会,找到救命的药。

    而且,老族长,既不是生病,也不是中毒,而是被人下了巫蛊。

    “传闻说,老族长眼看将要断气,寨子里却忽然来了一个游方无常。”

    什么叫无常?

    他们是男巫的另一种,但不同于男巫受人尊重,他们是比蛊婆还让人害怕的存在。因为专干坏事,一身阴气,所以被人视作无常鬼,故而得名。

    那游方无常到来时,天色忽然大变,一阵阴风刮过,院子里忽然冒出一团黑烟。

    众人纷纷惊恐避开,胆子小的瑟瑟发抖,胆子大的,也只敢躲在暗处偷窥。

    族长的长子麻驿,硬着头皮,看向烟雾散去后,那一身黑衣,连脸都遮挡住,只露出一双诡异眼睛之人。

    “客人从哪里来,家中正有不便,有事还请他日再上门。”麻驿努力不让自己哆嗦,只怪对方身上的阴寒之气太重,哪怕离他几米远,还是能感到透骨的冷,仿佛骨头要被冻碎。

    游方无常慢慢转过头看他,脖子转动的时候,骨头发出咔嚓咔嚓的响声。众人只见,游方无常缓慢抬手,指了指族长睡的屋子。

    嘶哑难听的声音,随之吐出一句“有救,未死!”

    人人惊恐,院子里鸦雀无声,暗处的眼睛都纷纷盯紧无常,好奇他意欲何为。

    好半响,麻溯才率先问道“客人是说,我阿爹还有救?对吗?”

    游方无常闻言,收回手,缓缓点头,一声诡异的欣叹,从黑衣后冒出。明明是高兴的声调,可无常发出,众人硬是忍不住打个哆嗦。

    麻溯听到这话,也顾不得害怕,刚要上前再问,却被麻驿一把拉住,用很低的声音道“你疯了,此人来路不明,他说的话怎能轻易相信?”

    麻溯挣脱他,决然道“阿哥,都什么时候了,顾不得那么多。阿爹这样,已经是穷途末路,就算他是骗子,我也要试一试。”

    麻驿还想劝阻,麻驿却已跑过去,跪地恳求。“尊贵的客人,无论你是谁,只要你能救阿爹,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哪怕是我的性命,我也甘愿双手奉上。”

    麻溯的话,让众人惊异,这样孝顺纯良的孩子,实在太难得。

    游方无常低头,看见地上匍匐的麻溯,良久才说“梵净山,蜈蚣洞,除异鬼,可活命。”

    说完这话,那无常化作一团灰烟腾空而去,消失在一团乌云中。他一走,阴霾的乌云散去,大再次平静如常。

    人虽走了,留下的话,却在众人心中掀起巨大波澜。

    “你们知道为什么吗?”虽然被绑着,荼宛说到此处,却难掩本性,竟然古灵精怪,让两人猜测答案。

    两人坐在她的对面,同时默契摇头。荼宛见了,呵呵一笑,轩曜愣住,莫名心跳漏几拍。

    夏烛神情不变,等她继续往下说。

    “因为那个地方,根本就不是人去的。”

    别看山的名字听上去极好,事实上,那里早就变了。

    相传千年之前,梵净山有神兽。此兽通体雪白,四个犄角,身上的毛发很长,拖到地上。

    这神兽身长两米,长得十分雄壮,无人知它从何而来,但人人传说,只要吃了它的肉,喝它的血,就能成长生不死。

    还听说这神兽法力无边,能变出无数金银财宝,幻化万千兵家,谁要得到它,便可一统天下,福寿无边。

    人心贪婪,总有人想上山一探究竟,碰碰运气。

    可去的人很多,没有人真的见过。时间久了,就没人把这当真。

    本来大家都把这当做故事来说,可忽然有一天,村里有个男子,为了给母亲采药救命,再次上山。

    到山里后,他找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草药,还迷路,随身带的粮食都吃完了,硬是饿晕过去。

    当他再次醒来,发现身旁有位漂亮的姑娘。这姑娘一身白衣,乌发红唇,轻轻一笑,就能让人失魂。

    男子醒来,立刻感激姑娘的救命之恩,姑娘问他,为什么要上梵净山。

    男子便将自己要为母亲寻找药材的事情说了,说到伤心处,竟流下泪来。

    女子见他实在可怜,又欣赏他一片孝心,于是给了他一截乌黑的木条。并告诉他,只要把这个药磨成粉,用水服下,不出三日,他的母亲必定痊愈。但有一点,回去后千万别跟旁人说见过她,否则必有大祸。

    男子原本有些疑惑,女子却化作一阵轻烟,消失不见。男子大惊失色,这才连连磕头,感激仙子救命。

    原本迷路的人,忽然有如神助,不过半个时辰就下了山,回到家中。

    因为他回的及时,母亲的病,药到病除,果然在三天后彻底痊愈。

    村里的人好奇不已,都来问他,他一直遵守承诺,没有说仙女的事,只说自己按照苗医的说法,在山上找到了一些药材。

    旁人听了,再三追问,也没有弄清楚那是什么药材,只知道是黑色的木条。

    刚开始大家都只说神奇,没有人往别处想,可几个月后,村里来了一群人,直奔男子家。

    男子被他们带走,惶惶不安。来到一处精美的院落,见到一个胖胖的贵人。

    贵人也不废话,张口就问他药材到底怎么来的,男子依旧遵守承诺,没有说出女仙一事。

    可那人显然有备而来,拿出大把金银,威逼利诱。

    财帛动人心,男子在看到那些金银的时候,就已迷失,要是有了这些钱,就能买地买房娶媳妇,从此以后就能做个地主老爷,吃穿不愁!

    再也不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苦哈哈的过日子,吃了上顿愁下顿。

    于是,男子就这样出卖了仙女。

    “能不能越过这些,直接说重点。”夏烛对这些故事并不感兴趣,他原本话就少,对于别人的长篇大论,更是没有心情去听。

    荼宛说得正高兴,怎么可能停下。“这就是重点,你要是不弄清这个源头,就不会明白后面的事。”

    夏烛微微眯眼,第一次觉得,他堂妹越溪,也不是那么呱噪。

    轩曜却觉得,荼宛的样子甚是可爱。眼光不由自主,停留在她身上。

    “男子为了得到更多钱财,不仅供出了仙女的事,还自告奋勇,愿意充当诱饵,诱骗仙女上套。”

    于是一群人经过乔装,分批上山。大家都躲在暗处,眼看着男子演戏,昏倒在林子里。

    过了好一会儿,传闻中的仙女,果然在一阵微风里,出现眼前。

    仙女绝美的容颜,看痴了众人,不等男子给信号,贵人便领着手下冲出来。

    这些人将仙女团团围住,贵人一脸贪婪。自以为胜券在握,大言不惭道“想不到传闻中的神兽幻化成女子,竟这般美貌。”

    贵人早听说过神兽的事,手下养了不少能人异士。有个门客告诉他,这神兽其实是羬羊,它居住的地方,脚下全是宝石,树上结的全是金子。

    如果能抓住它,不仅可以长生不死,还能富可敌国,要什么有什么。

    要想抓住神兽,必须如猎人一般伪装自己。因为此神兽心地慈悲,见不得有人受苦而不相助。

    仙女果然像门客说的那样,被诱骗出来,贵人按照门客说的法子,早已在周围布满迷草,只要神兽进了圈子,就再也逃不出去。

    仙女得知自己被男子出卖,痛苦问他为何如此。男子心虚,知道自己犯了错,可耐不住金银财宝的诱惑,硬硬道“你要怪,就怪你自己太傻,谁让你心地善良管闲事。”

    仙女痛苦不已,流下血泪“都说人心向善,我怜悯你一片孝心,赠你救命药草。不求你对我感恩戴德,却也没想到,人心请如此贪婪丑陋。”

    “你做这样的事,就不怕报应吗?”

    贵人哈哈大笑,笑声震的叶子都落下。“什么报应不报应,阎王见了恶人都要让道,只有没胆色的人,没有怕报应的鬼!”

    “有钱能使鬼推磨,就算我死了,照样能花钱买通阎王,来世再做富贵人。”

    男子心中那一点点愧疚,因为这话消失的干干净净。“对对对,穷人死了是穷鬼,来世投胎只怕连人都不能做。我现在有钱,下辈子还能更有钱。”

    仙女闻言,凄凉笑了。“那我就睁眼看着,你们到底会不会有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