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齐至三水县
栗阳是青阳县至京城的必经之路,过了栗阳,无论是道路还是治安都大幅好转,车队走的也愈发从容。 越来越靠近京城,天气也一日暖过一日。 走走停停又半个多月,待到冰雪初融,车队摇摇晃晃的进了三水县境内,林远道说要在此修整一整日。这里商贸繁盛,有林家车行的分部,林远道告诉客人们,可以四处去逛逛。过了三水县,再走不过五六日,便是京城了。 沈秋檀拉了邹微一把,邹微别过头去,显然还没有原谅沈秋檀的谎言。 “你看,这冰雪都化了,你竟还一直怨着我么?”左右瞧了一眼,沈秋檀将邹微拉到了一个僻静之处:“邹姐姐,我是真心把你当姐姐当朋友,我没做过坏事,但是有人却要抓我……” “要抓你,你还敢往京城跑?你不要命了你!” 沈秋檀笑得眉眼弯弯,一张黑脸竟然叫邹微看出了俏丽,她面具下的脸一红,才想起正在和沈秋檀赌气。 “姐姐放心,那些搜查的官兵看着横气,但肯定是没过明路的,栗城偏远,他们才敢张狂行事,真的到了京城,他们要动我,恐怕就要掂量掂量了。” “你知道他们是谁么?你究竟是……” 沈秋檀摇摇头:“左右不是好人就是了。”恐怕还不止一拨人。 “姐姐坦诚,我本也该报以真诚,可是,我处境尴尬,与我走得太近,并非明智之举,我也不想连累了姐姐。”沈秋檀摸出两块儿碎银:“我身无长物,这权当是给姐姐的赔礼了。” 到了京城,这一路,若是没有邹微照顾,没有这易容面具,恐怕一路经历的就不只是官兵盘查了。而且,她看得出萍水相逢的邹微,对她是有真心实意的关心。 “你这个……哎,我行走江湖,了无挂碍,有什么可牵连的?”邹微没有收,反而道:“你这是急着和我分道扬镳?” “我这个人看上去少根筋,但看人最准,要不然我师父也不会放我出来。”邹微看着沈秋檀,面色已经缓和:“你我好歹同吃同住快两个月,我若是觉得你是坏人,当初在那破屋见到你时,就不会带你下山。” “也罢。”想了想,她将沈秋檀的碎银收下,又从怀里取出一条银链子来:“这个你拿着。” 那银链子做的十分精致,样式并非这个时候流行的镯子,而是一环扣一环的链条样式,若是缠在手上,刚好够沈秋檀缠三圈,链子的末端还缀着两个小莲蓬,里面置了响器,行动间,叮咚悦耳。 “这个……也太精致了些!”沈秋檀赞叹道,即便她前世算是见识过了不少珠宝,仍被这一条小小的银链子给惊艳到了。 邹微将银链子放进沈秋檀手里:“今后若是遇到什么事,带着这条链子,到宝泰银楼来找我。我虽然只是个银匠,身边也还有几个能人。” 沈秋檀心里被填的圆圆满满,一把抱住了邹微,将头枕在了她的肩膀上:“姐姐,我全名叫沈秋檀。” 总有一些人,带着温暖。 欺骗这样的人,她觉得心里有愧。 ………… 两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又都是女孩心性,自然要在三水县转转。 这一转才发现三水县的繁华超乎想象,一路所见,皆是青砖铺地,与沿途的泥土路再不相同,更惊奇的是县里有东西二市。原来,东市早已有之,卖的都是吃穿住行、社会民生的各色商品,而西市则是为了方便来往的客商,出货再进货。 在西市里,南边的香料、珠宝,北边的皮草、药材,西边的马匹、香料,应有尽有,就像是一个小型的批发市场,听说京城里很多商号都是来这里进货的。 沈秋檀囊中羞涩,只敢用眼睛看看,别的她都能忍,就是那些花椒之类的香气,让她口舌生津,任何带有香气的东西,对她来说都像是能量一般的存在。 “嘿,来点花椒?这可是产自蜀中的大椒,可烹茶,可入药,除虫制香,椒香四溢啊!”铺子的主人热情的招揽道。 沈秋檀吞了吞口水,干笑两声,拉着邹微就走,一直出了西市,再闻不到各色香味,才长吁一口气。 邹微哭笑不得:“喜欢就买点。” 沈秋檀摇摇头:“等我有钱了,就搬去蜀中,天天在花椒树下睡大觉!” 邹微忍笑:“那你不得变成刺猬?”花椒树可是带刺儿的。 两人说说笑笑,慢悠悠的出了西市,随之夜幕降临。 一个白净的男人盯着她们离去的方向,皱起了眉头。 “何事?”声音柔软,好似个豆蔻年华的少女,但穿着是少年的打扮。 那白净男人摇摇头:“许是看错了。” “嗯?你看成了谁?” “似乎……有些像大姑娘。”说完才想起,眼前这一位也是大姑娘,又连忙补上一句:“我是说原先沈家那位大姑娘。” “你说沈晏沣的女儿,那个傻子?” “是,那背影有些熟悉,但肯定不是。”四山非寻常仆人,自然都见过沈秋檀,他更是原刺史府的管家,虽然接触不多,背影身形总能记住。 那女扮男装的少女本预备去追,却在听到后半句时收了步子,不悦道:“汪春山,你连话都说不清楚了么?究竟是不是?” 如果是沈晏沣的女儿,就是拼着自己的新身份不要,也要去追回来,但若是不是…… 被一个十三岁的女娃儿训斥,汪春山心里不会毫无波动,可还是解释道:“不是,只是相似而已。沈家那位姑娘,不仅是个傻子,还是个哑巴,但刚才那小厮明明在说话。” 哼,但愿不是!若是叫我发现被你坏了好事,我有的是手段收拾你。袁楹心如此想着,却没有说出来,毕竟这一路走来,她需要汪春山的时候还不少。 她缓和了神色:“方才是我太冲动了,汪叔不会怪我吧?” “大姑娘说哪里话,春山自打决定要效力大姑娘之后,这心便再没变过。” 袁楹心眉毛一挑,心道,你能如此想,是最好不过。 汪春山敛了怒色,表了忠心,主仆二人重归于旧。 他们一路走来,汪春山且走且看,原本他以为自己好歹占着个年龄和阅历,应该是自己为主导才是,结果恰恰相反。他投靠的这个新主子,确实是个胸有丘壑的,什么时候去哪里,走哪条路,怎么走,她心里早有主意。 天底下,竟有这般聪慧的女子! 这叫汪春山大开眼界,再一对比沈家那位傻子姑娘,就更显得珍珠之于鱼目了。 不过,就那个傻子,自己都不在乎,袁大姑娘为何会这般在意? 莫非是要斩草除根? 对于一个傻子,有必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