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神农现草
江城别院之中,只见两道身形一前一后在庭院之中腾挪流转,忽然,前方的那道身影身形一转,便见蹭的一声,一道剑光横扫而出,只见这剑光,犹如雪中梅花一般,梅树枝干以枯残丑拙而贵,梅花梅萼以繁密浓聚为尚。剑招有时招式古朴,有时剑点密集,剑法一转,便见雪花飞舞之姿,朔风呼号之势,出招迅捷,宛若梅树在风中摇曳不定,亦有塞外大漠飞沙、驼马奔驰的意态。 两人正在疾奔之中,如此一招,当真是又急又猛,瞬间将身后那人笼罩在重重剑光之中,看到这一幕,忽而,一声惊叹传来,“好一招天山雪飘,洛姑娘的雪山剑法当真是越发精妙了。” 定睛一看,却见庭院之中,除了追逐的两人之外,平阿三等人也站在一侧看着。 眼看剑光将身后那人笼罩,那人却是不急不缓,站在原地,双手抱圆,犹如环抱西瓜一般,身腰左转成寒鸡势,双掌举过额角,左手虎口与右手虎口遥遥相对,这一招凝重如山,运转之间,犹如流水潺潺,浑不受力,敌招不解自解。 剑光落下,便见那一双肉掌缓缓流动,犹如潮水一般,将那剑光牵引却半点落不下来,正是骆建勋自创的剑掌九式中防御第一的水字诀。 眼看自己这一招被骆建勋所迫,洛桑青当即收剑,摇摇头道,“师兄的武功越发高深了,这一路剑掌你已经施展了很多遍了,可是我七十二路雪山剑法用尽,也始终破不开你这一招河同水密,你我之间的差距真是越来越大了。”洛桑青颇为感慨的说道。 想当初,骆建勋遭逢生死大变的时候,还不曾学过武功,如今兜兜转转,两年的时间过去,骆建勋已经隐隐有了江城第一高手的名头,自己却不过刚刚后天五重天罢了,这其中的差距,当真是越来越大了。 其实,以洛桑青的年纪以及她接触高深武功的时间而言,两年的时间,从一个不曾踏入后天境界的武者提升道后天五重天,已经很是难得了,骆建勋若不是有诸多奇遇在身,如今也不可能有如此境界,别的不说,就洛桑青如今的实力,在江城之中排在前二十不成问题。 “师妹如何如此妄自菲薄,你凌霜剑洛桑青的名号,在江城之中,那也是响当当的,便是咱们山庄之中,你的实力也不算差,只要多些时间打磨,日后突破先天,不成问题。”骆建勋笑道,说着,目光从场中众人的身上扫过。 看着众人,骆建勋心中也是感慨良多,想最开始的时候,江城别院还是江城武馆,全靠自己和洛桑青两个人支撑,那个时候,为了突破后天境界,就已经是在苦苦挣扎了。 而如今,自己已达后天圆满,只要修复了经脉的损伤,步入先天之境,指日可待,另外,山庄的实力,如今也不差,最强的,还是方图,有着后天七重天的实力,其次就是加入最早的平阿三和茅十七,两人资质相当,得到骆建勋的指点之后,如今也有了后天六重天的实力。徐氏兄弟,修为与洛桑青相当,有着后天五重天的实力,不过两人联手的话,后天七八重天也能斗一斗。 剩下的,骆建勋的几个弟子,胡飞资质最高,如今已经有了后天三重天的实力,距离突破后天四重天也不远了,国靖最老实也最刻苦,不过天资比起胡飞却是差了不少,如今也不过刚刚突破后天境界,达到后天一重天罢了,至于魏小宝,不用说了,素来疲懒,没有国靖逼着,根本不会去修炼,修为和国靖也是伯仲之间。 至于刚刚收入门下的王蓉,如今被洛桑青指点武功,暂且不提了。 就在此时,只听一阵咕咕声传来,骆建勋连忙抬头,便见一只白鸽从天边飞来,当即伸出手,将其借助,从那鸽子腿上,取下一张纸条,看到纸条上的字,骆建勋的身子顿时一阵,双眼瞬间瞪得犹如铜铃一般,不敢置信。 “师兄?出什么事了?”看到骆建勋这幅样子,洛桑青连忙问道。 “通天草,是通天草,说实在神农峰,发现了通天草。”骆建勋拿着纸条,一脸兴奋的说道。 因为骆建勋身负三位医学大家的医术的缘故,江城别院上下,对于医药之术多多少少了解一些,尤其是自从骆建勋经脉受损之后,对于如何修补经脉的事情,江城别院上下都格外的尽心,自然知道这通天草意味着什么。 “真的?师兄,这消息可靠吗?”闻言,洛桑青也面露欣喜之色,一把抓住骆建勋的手说道。 骆建勋点点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镇定下来说道,“这个消息,是我之前托付岐山一脉帮忙打听的,岐山一脉,施针用药乃是一绝,这通天草虽然珍贵,但相比还不至于让他们弄错,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神农峰确实是出现了通天草的踪迹。” 听到这话,洛桑青也松了一口气,脸上是止不住的欣喜,“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好了。” “嗯,事不宜迟,通天草出世,怕是不知道多少人会前往神农峰,为了确保能够拿到通天草,我要马上赶往神农峰才行。”骆建勋点点头道。 闻言,洛桑青脸上的欣喜稍稍一滞,脸上闪过一丝不舍,没想到骆建勋刚刚在山庄待了十天半个月,便又要离开,她心里,多少有些不愿,可是通天草事关重大,她自然也不可能说不让骆建勋去。 骆建勋何其敏锐的一个人,看到洛桑青的脸色变化,那里不知道她的心思,当即看了众人一眼,众人也纷纷会意。 “啊,我有一式刀法似乎不太纯熟,茅兄弟,你跟我比划比划,推敲推敲吧。” “两位师兄啊,我最近的暗器手法好像有点问题,你们两个帮我指点一下吧。” “哥哥,南街新出了一种糖葫芦,我们去买两个尝尝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