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XX在纽约
第218章,xx在纽约 ———————————— 三分钟之后,米雷尼安总部的办公室内,一个中年人向米雷尼安的领阿卡斯报告道:“领,那些人类全死了。” 短短三分钟,卡欧斯群已经将入侵这里的武装人员全部杀死吞噬,幽暗的药厂内,只剩下一些残肢断臂、装备碎屑、血迹还有嗡嗡叫的苍蝇。 阿卡斯一脸意料之中的点了点头,同时他也开始思索起来,到底是谁出卖了他们的信息。 因为人类虽然意识到了米雷尼安的存在,却还远远没有找到米雷尼安的具体位置,所以这次暴露,一定是被人出卖了。 会是谁呢? 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米雷尼安叛徒,那个泄露出拟哥斯拉技术叛徒。 事实上,这个可能性非常大,因为那个叛徒之所以泄露出拟哥斯拉技术,而且泄露对象还是半米雷尼安,那么这个叛徒的目的可能就是搞垮米雷尼安,而让人类介入此事,不就是搞垮米雷尼安的最好办法! “该死的叛徒!” 阿卡斯暗骂一声,随即命令部下让所有米雷尼安人撤离这个地方。 在米雷尼安撤离半个小时之后,另一批武装人员来到这个药厂,却只看到了一片焦黑的废墟,空气中还飘散着丝丝烤肉香味儿。 “逃走了……” “搜索现场,不能放过任何线索!” “是!” …… 水母一号正在把生物飞船运回太平洋,而那只名为古易的哥斯拉,则正在前往纽约曼哈顿的路上。 与此同时的曼哈顿,所有人都在对那只潜伏在曼哈顿地下的恐龙议论纷纷,殊不知他们口中的“哥斯拉”虽然即将被打败,但真正的哥斯拉正在接近! 将被大蜥蜴打穿的大楼封锁之后,军方派出一个十人小队带着通讯器、冲锋枪、手榴弹、c4等装备进入大楼。 大楼虽然被钻出了一个大洞,但一部分通道还是完好的,十人小队在这些通道内。听着外界的指挥在大楼内探索。 “嘿,你们闻到什么味儿了吗?” “有,好像是鱼腥味儿。” “戴上防毒面具。” 十人小队进入一条通往地下的通道之时,一人现奇怪的味道。训练有素的他们马上反应过来,戴上事先准备好的防毒面具。 因为那只大蜥蜴喜欢吃鱼,因此这里若是大蜥蜴的老巢,有点鱼腥味儿实属正常,戴防毒面具似乎有点神经过敏了。但现在情况紧急,不能以正常方式应对。 而且根据一些科研人员的分析,那大蜥蜴的血液里有剧毒,且含有核辐射,一滴血的杀伤力就能杀死一头牛,对付人类自然轻而易举,现在那头蜥蜴受伤了,血液极有可能混入空气中,跟着鱼腥味儿飘过来。 虽然那种血液很容易凝固,不过还是警惕点好。 戴上防毒面具之后。十人小队继续前进,沿着走道墙壁走了几分钟之后,十人小队来到一扇铁门前。 “是这里吗?” “是,核能探测器显示,这扇门后面,有许多辐射源。” 确定了大蜥蜴的所在地,但十人小队并不能突入,因为对方不是人类,不能以枪口对准它就让它举起手来,而且他们十人实际上是先遣部队。只是来看看那只大蜥蜴的情况的。 咔咔~ 十人小队轻轻地打开门,通过越来越大的一条缝看到门另一边的景象,瞬间被震惊了。 因为门的另一面,是个大坑。坑内琳琅满目地摆着几百颗乳白色“石头”,或者说……蛋!那些蛋的大小比人还大,里面蕴藏的生命,怕不是一只小东西。 而且有极大可能是……大蜥蜴的蛋! “吼~呼~” 野兽的呼噜声悠悠传来,众人把视线落在大坑中央,只见一大堆死鱼之间。身上还有鲜血残留的大蜥蜴,匍匐在地面上睡觉。 “嘿,快点汇报!” “我知道……” “吼~” 本是在睡梦之中的大蜥蜴突然睁开双眼,随即站起身子,接近三十米的身躯撑起的脑袋让它的眼睛与十人小队处于一个水平面上。 “咕噜……伙计们,看来要用那个了。” 十人小队咽了咽口水,其中五个人举枪对着大蜥蜴,剩下五个拆下手榴弹的保险,随即把手掌大小的手榴弹丢了出去。 轰轰轰—— “吼——!” 反坦克火箭筒也炸不死的大蜥蜴自然不惧五颗手榴弹,更何况手榴弹爆炸之处离它有些距离,残余威力更别想伤害它,但是那些蛋就没办法了,确切的说是那些刚好在手榴弹爆炸附近的蜥蜴蛋。 直接被炸成了碎片! 蛋壳破碎,流出带着血色的液体,不少蛋壳破碎程度过一半的蜥蜴蛋,更是露出了一具尸体,就好像迷你版霸王龙。 “吼!!!” 虽然自身没收到实质性伤害,但看到自己孩子死了一大片,比直接伤害它还要痛,只见大蜥蜴怒吼一声,朝着十人小队冲了过来。 突突突…… 十人小队见此,立刻打开火力朝大蜥蜴扫射过去,可惜子弹的效果远远不如火箭筒,大蜥蜴不闪不避的顶着子弹雨,愤怒的它誓要把这几个人类杀死。 “s——t!” 十人大骂一声,见子弹对大蜥蜴的效果微乎其微,当即拔腿就跑,与此同时,大蜥蜴撞到了十人之前的位置,把墙体、铁门之类的撞了个稀巴烂。 “吼!!!” 大蜥蜴怒吼一声,又把头伸进通道,一口咬住了跑得比较慢的四个人,那足以咬碎卡车的咬合力瞬间把四人的腰咬断,让他们连一句“救命”都说不出来。 “畜生!” 剩余六人此时也显露出了狼狈之色,看到四个同伴被咬断,更是怒火直燃,有两个人更是直接掏出手榴弹,朝大蜥蜴一张一合的大口中扔过去。 轰——轰——! 大蜥蜴虽然不怕手榴弹,但其口腔部位脆弱。被两颗手榴弹一炸,连舌头都被炸烂了,这痛彻心扉的痛苦让大蜥蜴出一声疯狂的吼声。 痛苦似乎刺激了他的力量,本来堪堪能塞进它一个脑袋但通道。被它猛地一顶,开始崩坏,天花板上掉下来的碎片砸伤了一个人。 “啊!!” “你没事吧?” “废话,你们快走,这只蜥蜴交给我。” “我不会抛弃你。” “那这里交给你们了。” 两个人跑了出去。 剩下四个人对视一眼。“do_it!” 说话间,大蜥蜴的挣扎越来越剧烈,四人同时也拿出四包c4,直接摆在地面上打开计时器,大蜥蜴吼了一声,猛地一个突进,一口将四人吞下。 轰——!!! 大楼之外的人们,突然听到一身巨响,接着那个中间破了个洞的大楼,终于完成了它在世间的使命。一点一点的破碎、倒塌。 “好极了!” 人们先是一愣,接着欢呼起来。 “哥斯拉被我们杀死了!” 核能探测器上,那个最大的辐射源反应越来越弱,就是“哥斯拉”已经开始步入地狱的证据。 这一刻将被载入人类历史! 自1954年以来,人类第一次靠自己的力量杀死“哥斯拉”,而且靠的不是什么神神叨叨的氧气破坏者,而是军队具备的常规武器! 如此巨大的动静,马上被媒体捕捉到,不管是直播还是娱乐节目,瞬间停播。转为一则插播新闻—— “这是一条喜讯,我们杀死了哥斯拉!” 主播说话的同时,她身边出现了一个画面,那是直升机现场直拍的画面。画面里是一堆废墟,关注纽约哥斯拉的人可能会知道,这就是“哥斯拉”的藏身之所。 与此同时,这则新闻被同步到网络上,标题是——哥斯拉又死了。 【怪兽之王哥斯拉又死了,这一次是被netbsp;…… “由此可见。c4强于核弹,哈哈哈……” …… “noooo——!告诉我这是假的!” …… “人类到底还是食物链顶端的生物!” …… “就是,才出现了一百年的哥斯拉,怎么可能是进化了百万年的我们的对手?” …… “这当然是假的,看看新闻后半段!目光短浅者。” …… 原来,就在主播报道完“哥斯拉”被杀死后,那片废墟之中突然钻出一只高大无比的身影,比之前的大蜥蜴大了两倍还不止。 “呃吼——!!!” 足有九十米高的大恐龙仰天长啸,气势逼人,值得注目的是,这只大恐龙的尾巴似乎曾经存在断口。 就在此时,另一个巨大的吼声响起—— “呃啊吼——!!!” …… “哥斯拉居然也来了。” 纽约布鲁克林区,某个小别墅里,一个年轻人向西边眺望,并且露出一抹不明意义的笑容。 他是白金银,也是家成白,存活了三百年的神秘存在,他来到纽约,是为了见一个命不久矣的“朋友”。 “你在看什么?” 一个坐在轮椅白苍苍的老人来到白金银身边,对其问道。 他的名字叫卢卡斯?史密斯,是一名科学家、研究者,也是白金银此行的目的——那个命不久矣的“朋友”。 “没什么。” 对于史密斯教授的问话,白金银轻轻地摇了摇头,他看到的那一幕,是因为他有特殊能力才能看得到。 而史密斯只是个普通人,是看不到的,况且他已经老眼昏花了,就算给他望远镜,他也看不到。 白金银不再看把胜利女神像打爆的哥斯拉,转头看向行将就木的老人,说:“史密斯,细数下来,我们只有七年不见,你的变化真是太大了。” 史密斯教授现在满脸皱纹,爱因斯坦型,外表比起实际年龄还要老上三十来岁。 “呵呵,我想你一定一点都没变。”史密斯教授轻笑道。 “看来你的眼睛不太好使了。” “是的,我已经看不清你的脸了。”老人点了点头。 闻言,白金银沉默了一会儿,又说道:“你遇到了什么?” “你也许无法相信,我经历了时间旅行……” 老人那没什么光彩的眼睛看着自己的双手,那纤瘦的手掌在老人眼中,就是两团模糊的影像。 “我去过未来世界,那里一片荒芜,太阳非常巨大,我在那里生活了三十年,在我的视力被消耗殆尽的时候,我凑齐启动时光机器的能源,终于回到了这里。” “……” 听完这段话,白金银瞪大双眼,露出震惊之色。 他当初从uFo那里取出疑似时光机器的资料,交给史密斯教授,从未想过他真的会研究出时光机器,可没想到他不仅研究出了,还经历了一次时间旅行! 要知道,即便破译出时光机器的资料,没有相关知识,根本理解不了其中的内容,也不可能造出时光机器的,而这个史密斯教授…… 伟大! “你真伟大!” 良久,白金银才开口道,这时他才觉自己的喉咙有点干。 “谢谢,听到你的夸奖,我真高兴。”史密斯教授微笑道,接着他从怀里取出一大叠白纸,颤抖着递给白金银。 看到那一叠纸,白金银有些心动,这就是时光机器的制造方法! 他接过那一叠纸,扫了一眼开头——《时光机器》 如他所愿,真的是时光机器的制造方法! 白金银脸上带着喜色,迫不及待的翻到第二页,脸上的表情一凝。 “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一名名为卢卡斯?史密斯的男孩,做了一个梦……” 这是一本小说,科幻小说。 史密斯教授没看到白金银黑着的脸,哈哈大笑起来,说:“哈哈哈,老朋友,是不是被吓到了?” “是的,我以为这是……设计图。”白金银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它的确是设计图,或者说,设计图就在那里面。”史密斯教授说道,“我想请你帮个忙,帮我把这本书印刷出版,在我的电脑里,还有几个其它语种的版本,我希望你将它往全世界。” “我认为没多少人会读它,就算是你的学生。”白金银随便翻了翻,然后说道。 这本《时间机器》的语言精练,几乎没什么语言艺术,连比喻之类的手法都用得不多,可谓枯涩无味,除了名字吸引人眼球之外,几乎没什么亮点。 “我知道,我不擅长写文章,但就像这个故事的结局一样,可怕的机器被那个名为卢卡斯的少年埋藏在某处……”(未完待续。)